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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婚外情调查:夫妻离婚婚前房子归谁继承给孩子

更新时间  2024-12-24 09:20:03 阅读 78
夫妻离婚婚前房子归谁继承给孩子

一、夫妻离婚婚前房子归谁继承给孩子

夫妻离婚时,婚前购房通常不涉遗产转移,婚前财产属单方所有。一方先离世无遗嘱,合法继承人包括子女有权分享房产权益。若有遗嘱明确房产分配,则按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离婚婚前房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在婚姻双方解除关系之际,婚前所购置之房地产往往被赋予给房产权属证书上署名的当事人所有。由于该等地产自始便属于当事人的婚前私有资产。然而,若婚后存在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则配偶有权就其参与的贷款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提出分割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婚前房产分割怎么办

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婚前购置的房产通常会被判定为所有权归属的一方,该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不会涉及到此项内容。然而,若在婚后出现了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那么对于共同承担的贷款金额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需由拥有产权登记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离婚时,婚前房子的归属不涉及继承问题。婚前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如果一方去世,且未留下遗嘱指定房产归属,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其子女有权继承该房产的相应份额。但如果有遗嘱表明房产的分配方式,则应按照遗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