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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轨调查:分居三个月可以起诉离婚不
更新时间 2023-08-18 12:36:18 阅读 293
分居三个月可以起诉离婚不
夫妻之间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使得两个人不想在一起相处了就分住两地。而根据我国刑法,分居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条件之一,但是分居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分居三个月可以起诉离婚不?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三个月可以起诉离婚不 分居三个月可以起诉离婚,但夫妻分居只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它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徐州市私家侦探决双方离婚的法定理由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情形的: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如果分居三个月不满两年的,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法院会通过庭前调解,来处理双方感情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有其他证据证明与另一方的夫妻感情,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法院会予以受理。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三、起诉离婚的特殊管辖有哪些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徐州婚外情取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分居三个月可以起诉离婚不的信息,由上可知,分居三个月不满两年的,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法院会通过庭前调解,来处理双方感情的诉讼请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